2020年二建備考正當時,為幫助大家提高備考效率,云博教育為大家整理了2020年二建《建筑實務》核心考點:現場消防管理,希望對大家有幫助!
一、施工現場消防的一般規(guī)定
(1)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工作應以“預防為主、防消結合”為方針,健全防火組織,認真落實防火安全責任制。
(8)施工現場嚴禁工程明火保溫施工。
(9)生活區(qū)的設置必須符合防火要求,宿舍內嚴禁明火取暖。
(13)房屋建設過程中,臨時消防設施的設置應與在建工程同步設置,與主體結構施工進度差距不應超過3層。
二、施工現場動火等級的劃分
(1)凡屬下列情況之一的動火,均為一級動火:
1)禁火區(qū)域內。
2)油罐、油箱、油槽車和儲存過可燃氣體、易燃液體的容器及與其連接在一起的輔助設備。
3)各種受壓設備。
4)危險性較大的登高焊、割作業(yè)。
5)比較密封的室內、容器內、地下室等場所。
6)現場堆有大量可燃和易燃物質的場所。
【禁火、易燃易爆、危高密閉】
(2)凡屬下列情況之一的動火,均為二級動火:
1)在具有一定危險因素的非禁火區(qū)域內進行臨時焊、割等用火作業(yè)。
2)小型油箱等容器。
3)登高焊、割等用火作業(yè)。
(3)在非固定的、無明顯危險因素的場所進行用火作業(yè),均屬三級動火作業(yè)。
三、施工現場動火審批程序
(1)一級動火作業(yè)由項目負責人組織編制防火安全技術方案,填寫動火申請表,報企業(yè)安全管理部門審查批準后,方可動火。
(2)二級動火作業(yè)由項目責任工程師組織擬定防火安全技術措施,填寫動火申請表,報項目安全管理部門和項目負責人審查批準后,方可動火。
(3)三級動火作業(yè)由所在班組填寫動火申請表,經項目責任工程師和項目安全管理部門審查批準后,方可動火。
(4)動火證當日有效,如動火地點發(fā)生變化,則需重新辦理動火審批手續(xù)。